这一页把本站所有结论的出处摊开讲清楚。结论的强弱取决于来源,不取决于我们的口径; 来源之间权威性差别很大,哪一档能推出什么、不能推出什么,下面逐条写明。
共 2430 家企业,来自 32 个省份、57 个城市。 按工作制分成三个互斥且穷尽的榜,另有两个交叉维度(可重叠,不可相加)。
| 榜单 | 家数 | 含义 | 可重叠 |
|---|---|---|---|
| 🟢 双休白名单 | 86 | 员工自己报的:早 9 晚 5、一周 5 天 本站对普通民众最有参考价值的一档 —— 因为它说的是「不加班」,而不只是「加班依法给钱」。 |
否(互斥) |
| ⭐ 待遇更优 · 员工口碑 | 9 | 商业媒体评出的最佳雇主一类 福利、培训、晋升等综合待遇越好,越可能出现在这类评选上;但它不专门考核工时。 |
否(互斥) |
| 🟡 政府认定 · 加班依法付薪 | 2335 | 人社部门名单上的守法记录 这是本站数量最大的一档,也是唯一有政府文件可查的一档;它的含义是「加班要给钱」,不是「不加班」。 |
否(互斥) |
| 🔩 你在用的品牌,可能是它做的 | 11 | 常见品牌的供应商与代工方 个人买不到它自己的牌子,但你手上那个牌子的东西,很可能出自它这条产线。 |
是(交叉维度) |
| 🛍️ 买得到它的东西 | 835 | 能说清"你具体能买到什么"的企业 面向日常生活的入口:你不需要记得公司全名,记得住产品就行。 |
是(交叉维度) |
| 互斥三榜之和 = 2430 = 全量名单 2430 (校验通过:无遗漏、无重复) | |||
每条都讲清三件事:谁评的、标准是什么、边界在哪(不能推出什么)。
| 评选 | 标准 | 边界(不能推出什么) |
|---|---|---|
| 人社部门 · 和谐劳动关系 /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谁评的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(人社部门联合工会、企联) |
按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》,评价内容共 9 项,含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」「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」「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」等。A 级 = 该年度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。 | 它证明的是「该年度没被查处」和「加班依法给钱」,不证明不加班、不证明双休。评价是年度制,名单发布之后企业情况可能变化。 |
| 955.WLB 社区白名单 谁评的 GitHub 开源社区(955.WLB 仓库),由匿名员工自行提交 |
提交者自称该公司的作息为「早 9 点上班、晚 5 点下班、一周工作 5 天」。 | 未经任何机构核验,没有任何抽检或审计;同一公司不同部门可能完全不同;名单由社区维护,存在过时与偏差。这是本站权威性最低、但与"双休"最直接相关的一档。 |
| 商业媒体 · 最佳雇主 / 员工口碑类评选 谁评的 商业媒体或咨询机构(如《福布斯》中国最佳雇主等) |
通常基于员工问卷、公众投票、媒体报道等综合打分,维度多于工时(含薪酬、培训、晋升、企业文化)。 | 不是政府认定。评选口径与权重通常不完全公开,且可能含商业合作成分;不专门考核工时,因此不能据此推断双休或不加班。 |
| 公开可查的供货 / 代工关系 谁评的 上市公司年报、招股说明书、公司公告、权威媒体公开报道 |
企业在公开文件中被披露为某品牌的供应商、代工厂(ODM/OEM)、装瓶商或配套厂商,或该关系被权威媒体明确报道。每条关系在页面上单独标注来源。 | 「供应商」与「品牌自有基地」是两件不同的事实,本站分开标注,不混为一谈;供货关系随商业周期变动,可能已终止或更换。 |
| 来源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各级人社部门「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」名单 政府名单 |
省 / 市人社部门公开发布的认定、命名、表彰名单(含公示阶段名单)。名单由各省市分别发布,具体那一份的原文链接写在每家公司的详情页里。 人社部官网 · 劳动关系专题 ↗ |
| 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」A 级名单 政府名单 |
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每年评价一次的等级结果,本站只收录 A 级。名单由各市 / 县人社局在本地官网公布,具体原文链接同样写在各公司详情页。 人社部官网 ↗ |
| 955.WLB 社区白名单(GitHub) 社区名单 |
由员工自行提交并开源于 GitHub 的作息白名单,未经机构核验。这是本站唯一非官方来源的一档,已单独标注。 GitHub 仓库 ↗ |
| 商业媒体最佳雇主 / 员工口碑类榜单 媒体评选 |
商业媒体或咨询机构发布的雇主类评选结果。属商业评选,不是政府认定,我们只收录评选结果本身并注明主办方。 福布斯中国官网 ↗ |
| 上市公司年报 / 招股书 / 公司公告 / 权威媒体报道 公开文件 |
用于确认供货与代工关系,每条关系单独标注具体来源。年报 / 招股书可在巨潮资讯网按公司检索原文。 巨潮资讯网(法定信息披露平台) ↗ |
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|
用于判定工时与加班费是否合规(判定规则见 rules_hours.js,可单独运行验证)。法条原文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按名称检索。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↗ |
每家企业详情页都附原文链接,可逐条核对。全站 1217 家来自公示阶段名单。
判定引擎 rules_hours.js(版本 2026-09-15)是一组纯函数:
输入工时事实,输出命中的规则编号;阈值集中在一处,配套单测随每次构建自动运行。
规则说明固定在 rules_hours.js 的 RULE_TEXT 里,本表由它直接生成,
不存在"文档抄一遍、代码再抄一遍"的漂移空间。标注「违规」的编号只作内部闸门信号,不落为站内标签。
| 编号 | 类型 | 含义 |
|---|---|---|
R1 | 合规 | 每周工作 ≤ 40 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—— 基础排班合规,「无加班」成立(🟢 候选,还需无任何阻断项) |
R2 | 有加班 | 每周工作 40~44 小时 —— 超过 40 小时的部分视为加班,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|
R3 | 违规 | 每周工作超过 44 小时 —— 超过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的法律上限 |
R4 | 合规 | 单休情形专条:单休本身不违法(法定只要求每周至少休息 1 日),但必须同时满足每日 ≤ 8 小时、每周 ≤ 40 小时 |
R5 | 违规 | 每月加班累计超过 36 小时 —— 超过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一条的法定上限 |
R6 | 有加班 | 每月加班超过 36 小时,但属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二条的法定例外(自然灾害、事故、抢修等)—— 时长不受上限约束,加班费照付 |
R7 | 违规 | 休息日安排工作,既未安排补休也未按 200% 支付加班费 |
R8 | 合规 | 休息日安排工作,已安排补休或已按 200% 支付 —— 合规 |
R9 | 违规 |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,未按 300% 支付(含以补休替代)—— 法定休假日加班不得以补休替代 |
R10 | 违规 | 加班费折算基数错误 —— 应按月计薪天数 21.75 天折算,且法定节假日不剔除 |
R11 | 违规 | 实行不定时/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未经人社部门审批 —— 违法,且不得据此免除加班费 |
R12 | 有加班 | 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总工时超过法定标准 —— 超出部分按 150% 支付加班费 |
R13 | 有加班 | 综合计算工时下,工作日恰为周休息日 —— 属正常工作,不适用休息日 200% 加班费(劳部发〔1995〕309 号第 62 条) |
R14 | 有加班 | 特殊工时制度下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 —— 仍应按 300% 支付加班费 |
R4_OK | 合规 | 单休且每日 ≤ 8 小时、每周 ≤ 40 小时 —— 排班合法,但不是双休,不构成 🟢 |
R4_VIOLATION | 违规 | 单休且每日 > 8 小时或每周 > 40 小时 —— 既单休又超时 |
R14_INDEFINITE | 有加班 | 不定时工作制下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全国无统一口径,依地方规定而定(部分省份要求支付 300%) |
| 项目 | 数值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法律上限 | 每日 ≤ 8 h、平均每周 ≤ 44 h | 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 |
| 现行执行标准 | 每日 8 h、每周 40 h | 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》第三条 |
| 每周休息 | 至少 1 日 | 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八条 |
| 加班时长 | 一般每日 ≤ 1 h;特殊原因 ≤ 3 h;每月 ≤ 36 h | 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一条 |
| 加班费 | 工作日 150% / 休息日 200% / 法定休假日 300% | 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、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三条 |
| 法定例外 | 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二条(自然灾害、事故、抢修等)不受时长上限约束,但加班费照付 | 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四条 |
| 月计薪天数 | 21.75 天(折算加班费基数用它) | 人社部发〔2025〕2 号 |
| 法定节假日 | 13 天(2025-01-01 起,原 11 天) | 国务院令第 795 号 |
两种特殊工时制度(本站单独标注,不与标准工时混同):
·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:需经人社部门审批;周期内总工时超过法定标准的部分按 150% 支付;
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按 300% 支付;工作日恰逢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,不适用 200% 休息日加班费
(劳部发〔1995〕309 号第 62 条)。周期总工时新旧标准并存(新 1984 h/年,旧 2000 h/年),以该企业批复所载为准。
· 不定时工作制:需经审批;一般不支付延时与休息日加班费;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全国无统一口径,依地方规定而定。
不做认证、不做担保、不做负面评价(不收录处罚、不收录低等级名单、不做"最差公司"榜)。 名单只说明"该企业曾出现在某份公开名单中";未被列入不等于该企业存在问题。 「买得到什么」与「供货 / 代工关系」来自公开资料与规则映射,可能不完整或已过时;未标注不代表买不到。 同一公司不同部门情况可能不同,名单发布之后情况也可能变化。
动笔前先把国内成熟的口碑 / 榜单类产品看了一遍,挑出四条可验证的做法用在本站;
| 借鉴自 | 它的做法 | 本站怎么落地 |
|---|---|---|
| 大众点评的「必吃榜 / 黑珍珠」双轨榜单 | 同一平台上并行两套榜:一套给大众日常、一套给高阶体验,互不替代也不互相拉踩。 | 本站同样分两轨:🟢 双休白名单(日常福利,普通民众最有参考价值)与 ⭐ 待遇更优 · 员工口碑(待遇更高但门槛也更高)。两轨并列展示,不合并成一个总分。 |
| 榜单类产品的「评选标准公开 + 准入说明」 | 把入选标准、评审维度、数据来源写成可查的页面,而不是只给一个结论。 | 本页第二、三节即为标准与来源;第四节把工时判定写成 可执行的规则编号(R1–R14),每条都能对上法条,不是形容词。 |
| 点评类产品的「分级 / 标签体系」 | 用有限个含义明确的分级替代模糊的百分比评分;每个分级都有明文定义。 | 本站只用三档 🟢 / ⭐ / 🟡,且严格互斥穷尽(三档之和 == 名单总数),每个标签在首页与公司页都写明"它意味着什么、不意味着什么"。 |
| 平台型产品的「公众监督 + 佐证 + 下榜」,以及招聘点评类站点的员工视角 | 开放用户纠错与举证通道,并说明更正 / 移除的条件;同时承认官方数据看不到真实体验。 | 本站提供独立反馈入口(右下角 ✉️)与按公司分区的社区讨论;公司页明写"官方名单查不到真实的加班情况",并把"15 日内复核并更正或移除"写进承诺。 |
没有照搬的部分也一并说明:不做评分、不做排行名次、不做用户打分聚合——那需要覆盖足够多的真实样本,本站目前没有,硬做只会把少数人的说法包装成"大众结论"。